灵魂穿着草鞋的诗人洪烛,他去了……
2020-03-21 10:5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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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诗人洪烛因病于3月18在南京去世,享年53岁。

洪烛,1967年生,原名王军,江苏南京人,1985年自南京梅园中学毕业,保送武汉大学,发起参与“珞珈诗派”,生前任中国文联出版社诗歌分社总监。出有诗集《南方音乐》《你是一张旧照片》《我的西域》《仓央嘉措心史》《仓央嘉措情史》,长篇小说《两栖人》,散文集《我的灵魂穿着草鞋》《眉批天空》《浪漫的骑士》等四十多部。代表作有长诗《母亲》《屈原》《李白》《成吉思汗》《白蛇传》等,2012年入选博客十年“影响中国百名博客”。

洪烛的博客中国专栏:http://hongzh.blogchina.com/

博客中国曾在2016年的“走进名博”栏目中对诗人洪烛做过一次访谈,内容如下:



▼ 改名“洪烛”: 无意之中的缘分,命运之下的安排

Q

我对您的笔名很好奇,您当时为什么起名叫“洪烛”?

我中学时候因为写诗,发现叫王军的同名同姓的特别多,写诗发表作品很容易跟别人重名。因为那时候我比较喜欢闻一多的诗集《红烛》,所以就用“洪烛”作为自己的笔名,把红色的红改成洪水的洪,使它更像一个姓名。当时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避免重名。

而且这个笔名也好像命运安排。中学时我发表作品都用“洪烛”这个笔名,后来发表的作品多了也获了一些奖。本来我是上不了大学的,因为我数理化比较差,但后来武汉大学当时派了个老师来我们中学把我们接到武汉去面试,面试的题目就是让写一首诗,我写完通过之后就没有高考直接进入武大了。那时我读的武大中文系组织参观武大的老建筑,我们来到樱园那看见樱园上面有一个名人雕塑,老师介绍说:这是我们武汉大学以前的文学院院长“闻一多”,所以我后来觉得冥冥之中也是诗人闻一多保佑我,因为我用他的那本诗集做了笔名。

▼ 写诗不是一种坚持而是一种享受,与生命同在

Q

您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诗歌的?

我在中学的时候就特别喜欢读书,而那时候书又特别少,但有一本到处都可以见到就是《毛主席诗词》,家家户户都有。当时看到这本书就觉得诗词是很浪漫的。后来又读到红楼梦,红楼梦也有好多插在里面的诗歌,一般人一开始读故事的时候会跳过诗歌,其实读第一遍我也是这样,但因为那时候书少,当我再读第二遍红楼梦的时候就挑着里面的诗读了,感觉也挺有味道的。就是因为这些慢慢就喜欢上诗歌了。

Q

您当时读红楼梦那些诗能读懂吗?

我个人感觉诗歌它最大的好处是:读懂那种雅俗共赏的诗歌是最好的,又能读懂又感觉到它美;如果你读不太懂,但你仍然会觉得它的语言很美。就像你看一幅画似的,比如有些画家的画你可能看不懂,但你会因为它的色彩和构架仍然觉得很它美,其实诗歌也是这样。

Q

您最喜欢的诗人是谁?

中国的话是李白,我觉得李白的诗已经不仅仅属于诗歌了,它属于中国的文化了他的诗是不可复制的,属于天才似的写作。所以因为喜爱,我也给李白写过一首长诗就叫《李白》。

洪烛《李白》节选

李白的伟大在于超越了万有引力

杜甫的伟大在于体现了万有引力

前者的飘逸,后者的稳重

都出自这一原因

万有引力并非仅指地心引力

还包括许多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

譬如道德,譬如传统,譬如体制……

如果李白与杜甫生活在当代

他们会打架的

他们会有各自的流派

李白,不管你跟皇帝打起来

还是跟杜甫打起来

我永远站在你这边

李白,你并不是孤儿

你有一个孪生兄弟叫影子

他总在你需要时出现在身边

你们把对方当成自己的祖国

许多诗篇都在其默默陪伴下写出

你从来不担心没有读者

Q

对于写诗,您坚持30年的动力是什么?

从我开始发表作品到现在已经33年了,这33年没有哪一年停止过创作停止过发表作品。后来我想这可能已经不算是一种坚持了,坚持是我自己要求自己要努着力做这件事,但我对于写诗已经像是散步、呼吸一样,它已经和我生命同在了。它就像我的人生伴侣似的,我们相互陪伴,如影随形。就像我和文学和理想的关系也是密不可分的。我觉得这个比坚持更高一点,因为这已经是一种享受而不是一种劳作。

▼ 只要人能考虑到精神生活,诗歌就还会有用武之地

Q

但是现在也有很多观点认为诗歌正在逐渐走向没落,圈子越来越窄,氛围也越来越差,对此您怎么看?

在80年代我经历过诗歌的“大富大贵”时代,像我的经历,在那时候写一首诗就能进入当时的名牌大学。那个诗歌的黄金时代,诗歌就像是我们的通行证。在90年代我也经历过诗歌的大萧条时期,那时候是饿死诗人的时代。正是因为我经历过诗歌的大富大贵和大萧条时代,所以我觉得现代对于诗歌来说仍然是一个非常好的时代,诗歌充满了朝气,会越来越走向繁荣。

现在很多人没有物质的担忧之后会有一种精神生活的需求,只要人能考虑到精神生活,那么文学或者诗歌就还会有用武之地。所以这一点我倒是一个乐观主义者。

▼ 关于母亲的故事,那是一场返璞归真

Q

您也有很多部散文作品是讲述您与您母亲的故事,那些经历给您后来的生活带来了哪些影响?

大概是在2007年的12月底的时候我母亲突然去世,后来在失去的母亲的悲痛中我觉得写作又一次帮助了我。虽然是写散文,但其实那十万多字我是把它当作诗来写的。那时候我通过写作一方面是抒发哀悼母亲的情感,另一方面是借此回忆以前和母亲的经历。在我心情最艰难的半年时间是通过写作度过的。写完之后发现读者都很喜欢,很多人留言都说看哭了,后来我发现文字真的很神奇,我哭着写的东西读的人看了也会哭。而这本书也意外获得了当时的年度散文金奖,关注它的人就更多了。后来我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很偶然的,可以说在我写的所有书里,就写这本书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文学”两个字也没有考虑到“写作”两个字。我写的时候并没有把它当作作品来写,而是像写日记一样。但忽然发现我的所有书里面最感人的就是这本。后来通过这本书我也反思我们的文学,我们以前的作家创作时可能太端着了,写的时候会想着我是作家是诗人写的是诗歌是散文,而真正我们最古老的文学作品在产生的时候没考虑这些。所以我觉得写《母亲》这本书对于我也属于一种返璞归真,而在这个返璞归真中我也认识到文学的意义是和心灵和情感相关的,它不是那种非常高精尖的,相反你只要在你写东西的时候把你的真情实感表达出来它肯定会感动别人。所以在我的所有书里面这本书的产生是最自然,因为它不是我写出来的,是从我心里面长出来的。

▼ “北京,我是来征服你的”,它是舞台,也是战场

Q

您生在南京、学在武汉,后来来到北京并一直留在这里,从您的诸多作品中也能看出作为南方人的您对北京这个北方城市有很深厚的感情,您对北京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情感?

我大学毕业就来到了北京,在北京下火车时候我就想起沈从文当年到北京的那种感受,沈从文当年从前门火车站下火车,那时候他还只是一个湘西的小青年,他当时看到前门楼子说:“北京,我是来征服你的。”他那是当时作为一个青年的豪情壮志。我来的时候也是带着同样的梦想,我觉得这座城市对于我来说既是一个舞台也是一块战场,但是我必须势在必得,我要在这座城市实现我的价值。我希望我自己的独特性也能给这座城市添砖加瓦,这是我当时的理想。我也希望通过一个和我故乡南京反差很大的新城市给我的人生带来一种新的体验。事实上这也算是一种“梦游”,这座城市在我眼中是有梦想的,有我个人的梦想,也有我对它的那种理想。

▼ 传统文化要坚持,城市的“魂儿”不能丢

Q

如今像北京乃至国内很多文化名城都一定程度上受到商业化的影响和侵蚀,对于商业化发展与传统文化保护之间的冲突您是怎么看待的?

有的时候我对一个城市的发展是持顺其自然的态度。也有很多人明显的分成两派:一派是认为北京必须保持那种传统的东西,还有一种认为现代人必须现代化,老的就该拆,我们应该住得更舒服。我个人感觉虽然北京在不断变化,但是北京的魂儿不能丢。有的人只是在乎它的肉体,它是否四肢健全,但我觉得坚持宣扬传统文化,让大家了解并热爱传统文化比抢救一两条街道更有用。我就是被北京的传统文化征服过的,我希望北京是个多元化的大平台,既有胡同四合院也有商业文化区,让传统的东西更传统,让现代的更现代。我觉得他们之间应该是不冲突的。

▼ 做沙皇不如做诗人

Q

您曾说“我是一个读书人,因为爱书而读书”,那您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什么?为什么?

普希金诗选》这本书在我最早走向诗歌道路的时候影响过我。中学读这本书的时候它不仅仅是作为诗歌影响了我,普希金作为诗人的形象也影响了我。当时这本书让我对诗人有一种敬仰,也让我考虑到诗人与沙皇的关系,做沙皇不如做诗人,因为政治可能会被推翻,但文化会永存。在读普希金诗选时,普希金对我来说是很亲切的,就像我的家人像我的邻居,他虽然早就离开了,但我们读他的书的时候感觉到他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活生生存在的。这就是诗人的魅力,通过他的作品他可以永生。

▼ 从《水浒传》“移情”《红楼梦》,最爱“林妹妹”

Q

看您的博客有很多对《红楼梦》人物解读的文章,在四大名著中,您为何对红楼梦情有独钟?

实际上四大名著中我小时候最喜欢看的是《水浒传》,那时候我能把一百零八将的姓名倒背如流。但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不得不承认《红楼梦》比《水浒传》更有沧桑感更有文学性。它写人性的那种勾心斗角有时候比写那种刀光剑影的更有滋味儿。它里面很多人物也是现在我们很多人的缩影,它写的是一种人性的东西。《红楼梦》也是一部关于价值观的小说,我们就必须承认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美是两种美,她俩也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价值观。贾宝玉之所以喜欢林黛玉是因为他们的价值观是合拍的。林黛玉的形象本质上就是一个女诗人,她相信理想、相信情感、相信真善美高于金钱和地位,她是一种务虚的价值观,而薛宝钗就是一种务实的价值观。两种价值观都没错,价值观本无高低之分,它只是一种选择。我认为《红楼梦》这本书实际上是在捧贾宝玉和林黛玉这种价值观的。我觉得在现代社会读这本书感触更深,因为现在恰好是一个拜金的时代,现实的价值观成为主流。

Q

您在《红楼梦》中最喜欢的人物是林黛玉吗?

对,我最喜欢林黛玉。当时我在博客写了一系列林黛玉的文章,其中我特意写了一千行的长诗就叫《黛玉葬花》就是献给林黛玉的。好多读者读了也很喜欢,我就是用新诗的方式写出了林黛玉那种价值观。林黛玉对我们现在是一个古典形象也像是一个梦,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梦了我觉得是挺悲哀的。那种只相信钱的现实的价值观挺可怕的,这种价值观会造成创造力的萎缩,而且人性中的恶会爆发。文学艺术也许是无用的,但是它也是一种无用之用。它是弘扬真善美的,如果它能感动更多读着,那么那些读者也是认同这样的价值观,人们就不会因为那种蝇头小利来勾心斗角互相攻击。所以我觉得文学能够缓解这种问题。

▼ 我和仓央嘉措是同一种人,我知道他的“魂儿”

Q

除了《红楼梦》,您对仓央嘉措也很有研究,是什么让您如此关注仓央嘉措呢?

2012年的时候我参加中国诗歌万里行去西藏采风,到了拉萨之后我们在玛吉阿米餐厅有个朗诵会。传说那个餐厅曾是仓央嘉措和玛吉阿米幽会的地方,所以在那个时候我突然想我应该给这个地方写一首诗。本来就想写一首的,但是不知不觉就写下来了,结果一年下来为这个地方写了四五百首诗,出了两本书,一本叫《仓央嘉措心史》,一本叫《仓央嘉措情史》。后来我想我写这些作品就是因为仓央嘉措跟我有相似的价值观。就像沙皇与诗人的关系,我觉得仓央嘉措恰恰证明了另外一种观点,他已经是六世达赖喇嘛,是整个藏传佛教的精神领袖,相当于是西藏的“教皇”,但就是这样他仍然想做无冕之王,想做诗人、想做情人,甚至冒着丢掉“教皇”帽子的风险。我觉得他的故事本身就非常符合我的价值观,展现了真善美的无价。后来我的这部作品被很多人自发的研究诵读,我忽然发现这种价值观并不是少数人的信仰,而是很多人内心的渴求。这些年关于仓央嘉措的书也不少,但我是用诗的形式来写,给他写一部心灵史,因为我自己本身是个诗人,我能理解他。当听到仓央嘉措的情歌的时候就像我看到《普希金诗选》,看到李白的诗歌感受是一样的,我觉得我们都是同一种人。所以我觉得我写他们的作品相比于其他作家的作品会更神似一点,我能把他们的魂儿写出来,所以带着这样的理想我写了这两本书。

▼ 走过“千山万水”,对新疆情有独钟

Q

您不仅是一位诗人、作家、也是一位“行者”,比如您的《名城记忆》里就提到了十座名城、十座小城,走了这么多地方对您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哪一个?为什么?

新疆那边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大概在2005年去的新疆。因为在那之前我大概有七八年的时间中断了诗歌写作,九十年代到北京一开始我猛写过一段时间诗,再后来诗歌到了大萧条的时代,诗歌的读者也越来越少,所以我的更多精力都用来写散文和畅销书了。当时也是受生活所迫,写散文和畅销书的稿酬高,写诗歌在当时就像是无效劳动似的。正好在2005年的时候去到新疆看到大自然的美,感受到当地人文风俗的美的时候我忽然觉得一颗诗人的心灵复活了。实际上在九十年代的某段是时间我也有过怀疑自己价值观,也有变成更加务实价值观的时期,但是在那种价值观的时期我就写不出诗来。但是一到新疆之后我忽然又想写诗了,然后一口气写了一本书。回来之后我觉得我是被大自然的美和人类文化的美所冲撞了。我也鼓动大家多到那样的地方去旅行,当你走到戈壁滩上感受它的辽阔,你会觉得在城市中那种蝇头小利都是不值一提的,你会觉得真正有价值的东西是无价的。再后来我又写了本《归来者诗歌宣言》意思就是我又回到以前的理想的价值观了,回归到追求真善美。

所以我觉得去到跟自己日常生活反差比较大的地方给了我心灵上的冲撞,一下子把我颠倒的乾坤又扭转回来了。正是因为去新疆给我带来的转变,才有我后来那一系列作品。所以我个人感觉新疆那块地方我特别喜欢,那次经历相当于给我带来一种新生。

▼ 写美食源于“挣稿费”

Q

您也有很多关于美食的作品,你在生活中也是很爱吃的人吗?

我九十年代有过一段确实特缺钱的时候,因为刚刚大学毕业来北京,虽说为了梦想来,但实际上那时的生活条件并不好。总梦想着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就好了,所以那时候为了靠挣稿费生活就什么都写,其中就包括写美食的,而且那时候发表美食散文的地方也很多。我并不是一个特别会做饭的人,但我写的时候也有窍门,我不只是写饮食我写的是文化,我忽然发现不论什么东西只要上升到文化我就会对它有感情,你就能找到感觉。所以我在写美食系列的书的时候都是带着文化的元素写的。后来写美食的作品为我带来了第一桶金并且带来热烈反响。实际上我也挺惭愧的,实际上就是纸上谈兵,虽然简单的菜也会做但绝对不是那种大厨,我在书里也写到,真正的美食家不见得是个大厨师,但他会品味会解释会说这些美食。

▼ 饮食文化是一种对心灵的滋养

我喜欢中国饮食文化,我一直觉得中国的很多文化都是雅俗共赏的,中国的饮食文化正好就证明了这一点。它不仅中国人感兴趣外国人也感兴趣,它没有国界。

作家汪曾祺在世时我经常拜访他,它的美食作品我很喜欢,他的作品不论任何时候读都会有一种唇齿生香的感觉,所以他对我的影响比较大,我在他身上学到这一点,一个文人还是要有传统文化的滋养,被传统文化滋养后你才能有更大的能量。所以我写这些美食作品是想把饮食文化打通,饮食文化不只是做菜,它更是心灵的文化读本。

▼ 最爱“毛血旺”般的“杂”

Q

您平时会下厨吗?最喜欢的菜是什么?

偶尔,因为现在在单位中午吃食堂,平时也有很多各地采风的活动,所以自己下厨的机会比较少。但我觉得做菜也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跟写作一样,是需要创意的事情。

我最爱吃经常点的一道菜是“毛血旺”,一是因为我比较喜欢川菜。去四川采风比较多。还有就是因为我追求的是一种“千面诗人”的形象。在某种意义上,我希望自己就像毛血旺似的“杂”,其实“杂”是一种自然的表现,像杂草丛生,我喜欢杂草丛生的那种感觉,它属于一种原始生命力,比那种修剪过的草坪更会让我震撼。所以我相信文学也是这样,可能那种杂乱的东西更容易产生摩擦力和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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